1、金和卡记名卡最高限额为5000元,不记名卡最高限额为1000元。
2、购买金和卡记名卡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。
3、单位或个人一次性购买1万元(含)以上的不记名预付卡,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进行验证。
4、单位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000元(含)以上或个人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万元(含)以上的,需要通 过银行转账方式购 买(现接受支票或银行借记卡刷卡方式),不得使用现金。
金和卡销售网点
总部地址:上海市浦东新区博霞路11号2楼
销售热线:021-34691529
营业时间:9:00-17:00
交通线路:轨道交通2号线
全国客服热线:400-018-9991
直接购卡
客户金诚通购卡,填写购卡申请表后付款购卡
用现金或借记卡支付,当天开通;支票和本票付款者需到账后开通
不记名卡一经售出,不退换、不挂失、不兑现。
电话购卡
拨打免费购卡热线021-34691529致电金诚通咨询或预订,客户必须确认购卡数量、付款方式以及客户方经办人的姓名和 联系电话。
对于购卡金额超过一定数量的客户提供送卡服务,客户收卡后必须在发卡清单回执上签字并加盖公章或财务专用章。